將停止受理經適房限價商品房審核申請 之前受理的仍進行審核 , 共有產權房按輪候與搖號結合銷售。
昨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關于開展共有產權住房購房資格審核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自7月1日起,全面停止西安市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雁塔區、未央區、灞橋區,長安區,以及高新區、經開區、曲江新區、浐灞生態區、國際港務區、航天基地、航空基地、灃東新城的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購房資格審核的申請受理。此外,自7月1日起,西安將開展共有產權住房購房資格審核工作。
存量房實行輪候與搖號結合分配
通知明確,在此之前已受理的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購房資格審核的申請,仍按原標準、原程序進行審核。已取得經濟適用住房購房資格的家庭,可自主選擇購買存量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或共有產權住房中的一種。已取得限價商品住房購房資格的家庭,可自主選擇購買存量限價商品住房或共有產權住房中的一種。
存量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實行輪候與搖號相結合的分配制度。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按照購房資格批準時間順序,建立保障家庭輪候庫并向社會公開。輪候家庭按照輪候順序自主報名參加存量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的公開搖號,確定選房順序,簽訂購房合同后,退出輪候庫。列入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輪候庫的家庭,可優先購買共有產權住房。
三種情形的輪候家庭將退出輪候庫
通知附件《西安市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輪候分配規則》中明確:2016年1月1日后,取得市本級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資格且未實際保障(未購買保障房)的家庭,納入輪候范圍。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按照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購房資格批準(備案)時間,對取得購房資格的家庭進行排序,分別建立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輪候庫。
列入經濟適用住房輪候庫的家庭,可購買存量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房或共有產權住房之一。列入限價商品住房輪候庫的家庭,可購買存量限價商品房或共有產權住房。輪候家庭存在以下情形的,將退出輪候庫:已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的;因家庭成員、住房、收入、資產等發生變化,不再符合保障條件的;申請放棄購買資格的。
6種家庭可優先納入搖號范圍
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按照公開登記與輪候搖號相結合的原則進行分配,辦理程序如下:
發布通告: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向社會發布可售房源公開登記和搖號銷售的通告,內容包括項目名稱、項目坐落、房源套數、登記報名時間、報名地點等相關信息。
登記報名:輪候家庭持資格審核表到規定地點辦理購房登記報名手續。登記報名家庭數少于等于房源套數300%的,按登記實際家庭數搖號;登記報名家庭數多于房源套數300%的,按取得購房資格批準(備案)時間進行排序,原則上參加搖號的輪候家庭控制在房源套數的300%。
資格復核: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對參加搖號的家庭,進行聯審復核,對不再符合購房資格的家庭取消本次搖號資格,并從輪候庫中刪除。
公證搖號:在市、區兩級住房保障部門、公證機關、新聞媒體及群眾代表的全程監督下,通過搖號隨機確定選房順序號,并向社會公示結果。
公開選房:公開選房方案,明確選房時間、地點、流程等相關信息。市、區兩級住房保障部門對選房過程全程監督,按照選房順序號依次選取房源。未在規定時間內選房的,視同放棄本次選房,依次遞補選房。
重點優撫對象、獲得市級及市級以上見義勇為表彰、特殊貢獻獎勵、勞動模范稱號的、在服兵役期間榮立二等功、戰時三等功及以上的輪候家庭,可持相關證明或證件,優先納入搖號范圍。
7月1日起審核共有產權房購房資格
7月1日起,西安市將開展共有產權住房購房資格審核工作。申請人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申請家庭成員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單身家庭申請購買的,申請人應當年滿22周歲。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應在西安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且5年內無住房登記信息和房屋交易記錄。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房改房(單位職工住房)、公有住房、拆遷安置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等實際擁有產權、使用權或福利性質的住房。
申請人應為西安市戶籍居民或取得西安市居住證的非西安市戶籍居民,或在西安市行政區域內在職在崗且經西安市委人才辦、市人社局認定的“特殊人才”、A、B、C、D、E類人才。應符合西安市住房市場調控管理有關規定。
申請共有產權房需提供5類材料
申請共有產權住房需提供《西安市共有產權資格申請審核表》;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簿,非西安市戶籍居民的申請人還應提供居住證;申請人的婚姻狀況證明或單身聲明;申請人未成年子女關系證明(如出生證明,獨生子女證等);住房市場調控相關證明。
關于住房市場調控相關證明需要注意的是,2019年6月20日起,除退伍轉業、家屬隨軍落戶以外的新落戶不滿一年的申請人,還應提供連續繳納12個月的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非西安市戶籍的申請人還應提供連續繳納5年及以上的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新引進人才的申請人還應提供人才認定證明、在西安市行政區域內在職在崗證明。
共有產權住房申請審核程序為:
申請受理(1個工作日):申請人在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市房管局)官方網站下載《西安市共有產權資格申請審核表》,或在所在地社區免費領取《西安市共有產權資格申請審核表》,填寫后攜帶申請資料到西安市保障性住房服務大廳窗口提出申請。
資格聯審(15個工作日):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組織不動產登記、公安、民政、人社、人才等部門進行聯審。
資格復審(5個工作日):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根據聯審反饋信息進行審核并向社會公示3天。
終審意見(4個工作日):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進行復核并向申請人反饋終審意見。
共有產權房按輪候與搖號結合銷售
共有產權住房輪候規則包括:已列入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輪候庫的家庭,納入共有產權住房輪候庫,并予以優先購買共有產權住房。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按照共有產權住房購房資格批準(備案)時間,對取得購房資格的家庭進行排序,建立共有產權住房輪候庫。
共有產權住房分配程序為:
發布公告:由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負責發布銷售公告,內容包括房屋位置、房源數量、銷售均價、產權份額、項目基本情況及登記時間、地點、方式等;
登記報名:申請人持資格審核表到規定地點或通過網絡登記平臺辦理購房登記報名手續。登記報名數少于等于房源套數200%的,按登記實際人數搖號;登記報名人數多于房源套數200%的,按購房資格批準時間順序進行排序,參加搖號人數控制在房源總套數的200%。
資格復核: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對參加搖號的家庭,進行聯審復核,對不再符合購房資格的家庭取消本次搖號資格,并從輪候庫中刪除。
公證搖號: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按規定程序組織公開搖號,確定選房順序并予以公示。
公開選房: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公開選房方案,明確選房時間、地點、流程等相關信息。市、區兩級住房保障部門對選房過程全程監督,按照選房順序號依次選取房源,放棄選購的,按選房順序遞補。
摘抄:三秦都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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